蜱虫

这是何家的草原

没有必要为迎合别人而写作

这里的写作不是什么风花雪月的文学创作,而只是一个原创性的动作。你写东西,哪怕就一句话,就算没有标点符号,在我眼里就是写作。
我知道一个非常酷的博主,我很喜欢她,也特佩服她的知识面和写作风格。可在她的粉丝里,我看到很多女孩子(也许有男孩),十几岁吧,可劲儿放肆的岁数,LOFTER主页却有个明明确确的分水岭。之前还是惯用颜文字的可爱少女,在某一天忽然成了厌世者,钟情屎尿屁,今天考虑上吊明天思索跳楼。有创意的搞一搞暗潮,没想法的也就只能骂两句家庭不幸,或者把太宰从棺材里刨出来再道那么一回歉了。
是我的谬见,她们不是真的厌世,至少不是因为原生家庭或者校园环境而忽然厌世。唯一动机是吸引偶像注意。她们是真的喜欢屎尿血肉吗?还是只觉得这样看起来蛮酷的?她们在博客里尽显暗面,但当看到"褐色大尾巴","咬掉水槽口的大肠"的时候是否觉得反胃,还是因此而兴奋起来呢?她们写自己痛恨世界痛恨活着,归根到底是在痛恨自己不够"酷",不能体会她们所崇拜之人的痛苦。
朋友,你是作为一个独立思考的人类站在主页之间,也许只是互联网小小的一个接点,可你没必要抹掉自己的色彩。你喜欢颜文字,很可爱。我钟情都市言情,好像也没什么不对。你的博客理应写明白的东西不是别人会喜欢的东西,而是你想写的东西。当你绞尽脑汁斟酌词句时,那些本来属于你自己价值观的,星星一样的碎片就被你丢进垃圾堆,因为谁也知道的事情是,有些你自己不稀罕的东西,别人一辈子都发觉不了。
我喜欢的小作家马东说过一句话:写文章就一个目的,作家的自我精神愉悦。
今天我觉得,我们主动去做的很多事情,就该是为了自我精神愉悦。如果是为了迎合某个人,你还不如举报他发布不良信息让他彻底闭嘴,也算得用下作手段保护了自己的一点为人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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